认证要求电池通过高度模拟、热测试等八项严格测试,若锂电池与设备未安装且包装件内电池数量超规,还须通过 1.2 米自由跌落试验。此测试是锂电池空海陆运强制检测,民航总局要求锂电池空海运输前须经 CNAS 认可实验室做 UN38.3 测试,航空公司凭合格报告及运输鉴定书收运。类似电池检测标准有 IEC/EN 62133 等国际及欧盟标准。认证产品范围涵盖各类小型、手机、动力二次电池及钠离子电池等。
(一)法规更新
1.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发布66版 DGR(危险货物规则),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涉及锂电池、钠池、电池驱动车辆及标签。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近日发布的 2025 年版危险品规则(DGR),即第 66 版,对锂电池的航空运输规定进行了重要更新。这些变更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其中新增了钠离子电池的 UN 编号和包装说明,包括 UN 3551:钠离子电池;UN 3552:钠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针对有机电解质钠离子电池,增加了三个包装条款 PI 976、PI 977、PI 978。
2. 新增钠离子电池的UN编号和包装说明,增加三个包装条款。如上文所述,新增的钠离子电池 UN 编号及包装条款为适应新能源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更详细的运输指导。
3. 锂电池驱动的车辆运输编号变更,2025年3月31日后需按新编号运输。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锂电池驱动的车辆还可以按照UN3171进行运输。自2025年3月31日之后,锂电池驱动的车辆需按照新的 UN 编号(如UN3556或UN3557)进行运输。
4. 标签与标记变更,“锂电池标签” 更名为“电池标签”,“第九类危险品标签 锂电池” 更名为 “第九类危险品标签 锂离子和钠离子电池”。这一变更使得标签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同时也更加准确地反映了运输的危险品种类。
(二)电量限制与包装要求
1. 对于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2025年12月31日前电量建议不超过 30%,2026年 1 月 1 日起不得超过 30%,特定电芯有不同规定,且部分条款新增 3 米堆码测试要求。在2025 年12 月 31 日之前,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建议不超过30%。自2026年1月1日起,电芯或电池的电量不得超过 30%。特别地,对于2.7Wh 以上的电芯或电池,其电量必须严格遵守不超过 30% 的限制;而对于 2.7Wh 或以下的电芯或电池,虽然建议电量不超过 30%,但规定可能相对灵活。在 PI 966-II、PI 967-I/II、PI 969-II、PI 970-I/II 等条款中,新增了3米堆码测试要求,以确保包装的强度和安全性。
2.钠离子电池至2025年12月31日电量同样建议不超过 30%,之后参照锂离子电池规定执行。对于钠离子电池,至2025年12月31 日,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同样建议不超过30%。之后的电量限制及包装要求将参照锂离子电池的相关规定执行。
增加关于运输过程中数据记录仪和货物跟踪设备的规定,内置电池有源器件的运输规定更新,电池驱动助行器规定更新。增加了关于运输过程中正在使用或打算使用的数据记录仪和货物跟踪设备的相关规定。内置电池的有源器件如不符合特定条件,可根据含锂电池设备的相关规定继续运输。对电池驱动的助行器的规定进行了更新,并阐明了锂离子电池仍然安装在助行器中的情况下对电池没有瓦时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