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器接口(EU)2022/2380新指令公布要注意什么?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关于通用充电器的修订指(EU)2022/2380,新增Article3(4),以补充RED指令2014/53/EU中3.3(a)对通用充电接口的具体实施要求。
第1-12类产品的强制执行时间是2024年12月28日;
第13类产品的强制执行时间是2026年4月28日。
在强制实施日期起进入市场的产品,不管是新的型号还是已有销售过的旧型号,都必须确保满足新的要求。
在强制日期之前已经进入到欧盟市场的库存产品,则不需追究其是否符合新的规定,可以继续合法销售。
上述范围的设备需符合如下要求:
1.必须配备符合EN IEC62680-1-3:2022标准的USB Type-C充电接口,并可以使用符合相同标准的充电线缆进行充电;
2.支持快充(大于5V或3A 或15瓦)的设备应支持符合EN IEC62680-1-2:2022的USB PD快充协议;
3.设备的制造商,可以选择是否配备充电器而销售并在产品的铭牌或外包装上做相应的标识。如果有配充电器销售。
常见问题
1、RED通用充电器指令是否只适用于可充电的设备?
是的。通用充电器指令适用于
(a)指令所列明的13类无线电设备;
(b)装有可拆卸的或嵌入式的可充电电池;
(c)可以通过有线充电的方式进行充电。
注: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2、6pin的Type-C是否可以被用来充电?
不可以,仅可以使用 EN IEC 62680-1-3规定的USB C 插座(12,16 and 24pin)。
3、如果一个无线电设备含有内部电源,那么其是否适用于RED通用充电器指令?
不适用, 仅适用于外置适配器供电。包含有内部电源并可以通过AC交流电直接供电的无线电设备不包括在RED通用充电器指令范围内。
4、除USB-C 插座外,是否还允许使用其他类型的充电插座?
其他类型的充电插座是允许的,只要指令所述的无线电设备同时配备了EN IEC 62680-1-3规定的USB-C 插座。
5、是否允许除USB-PD外的其他专用充电协议?
是,大于5V或3A或15W的无线电设备需要支持USB PD协议(必备协议);只要其不影响USB PD协议的正常工作,除USB PD协议外允许增加使用其他快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