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法规第57条款规定,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对人类健康或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物质经过评估和公开咨询后会被列入候选物质清单中,而这个清单就称为高度关注物质清单。
物质一旦列入授权列表,行业在限制实施日期之后继续使用需要申请该物质的使用许可。
假如投放欧盟市场的“物品”类产品中含有浓度>0.1%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1吨/年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通报等义务,否则将被欧盟海关将拒绝该产品进口,扣押货物等,甚至面临高额的处罚。
此外,根据废物框架指令,如果公司生产的物品含有浓度>0.1%的高度关注物质,公司还必须在ECHA的产品中关注物质数据库(SCIP)上通知E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