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应当由中国地区备案实验企业出示,在农业农村部发布第一批化肥备案实验企业评定名册,在此之前进行的产品质量检验实验,有关测试报告要通过原规定开展,但应当给予所有记录和初始谱图。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应包含产品品质规格型号中要求的全部新项目,检验結果要合乎产品品质规格型号规定,是不是对实验标准的偏移和变动开展表明。
绿原酸或代表性绿原酸(代表性绿原酸就是指绿色植物源化肥“有机化学指纹识别”图普中平稳发生的成分,也可指参考文献报导或经试验室剖析确定的潜在性活力来源于的成分。代表性绿原酸能为一种或多种多样成分,做为绿色植物源化肥的质量管理指标值),有关残渣和安全性剂,增稠剂,增效剂等别的约束性成分成分的检查方式,应由出示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的同一实验企业开展认证,并出示检验方式认证汇报,别的操纵新项目的检查方式并不开展方式认证。针对以盐等方式存有的绿原酸,其反离子也必须开展认证。
检验方式认证汇报包含:受托人给予的实验标准,备案实验企业选用的实验标准(如色谱仪标准,试品制取等)及更改状况的表明,平行测定的全部結果及相对标准偏差,典型性图普(包含标准品和试品),并对方式可行性分析开展点评。留意:针对以盐等方式存有的绿原酸,其反离子也必须开展认证。
记录要确保数值的确切定,初始谱图及方式认证汇报中图普的发展趋势(色谱仪峰数量,峰型,峰与峰中间的占比等关键信息内容)与产品标准中图普要一致。
第三方质检报告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认证机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有关文件和资料。
同时,认证机构发送有关收费和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将资料提供到认证机构。申请人付费后,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2:资料审查。在资料审查阶段,产品认证工程师需对申请进行单元划分。单元划分后,若需要进行样品测试,产品认证工程师向申请人发送送样通知以及相应的付费通知,同时,通知申请人向相应的检测机构发送样品接收通知。
3:样品接收。样品由申请人直接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申请人付费后,按照要求填写付款凭证。检测机构对收取的样品进行验收,填写样品验收报告,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将出具样品整改通知,整改后填写样品验收报告。样品验收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检测进度表报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收到样品检测进度后,在确认申请人相关费用付清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受理通知,向检测机构发出检测任务书,样品测试正式开始。
4:样品检测。企业在型式试验阶段应作的工作为:送试验样品、需要的零部件及技术资料,了解试验进度,如果出现不合格项要依照样品测试整改通知进行及时整改。样品测试结束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测试结果通知。检测机构还将试验报告等资料传送至认证机构。
5:检测完毕。检测机构收到样品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出具产品检测报告,发送电子档质检报告给客户,邮寄正本到客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