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市面上许多灯泡包装变得越来越小,修改后的规则解决了如何在一个紧凑的格式中显示照明事实信息的问题。而生产厂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产品涵盖在能效标识规则里面,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已经采取行动,你必须遵循,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规则最终涵盖灯泡类型的瓦数和光输出与一般服务灯相似。特别地,最终的规则定义的“特殊灯”为:
1)瓦数为30W-199W或者310-2600流明的;
2)拥有中型螺口灯头,烛台灯头,GU-10,或GU-24灯头的;
3)不符合“一般服务灯”的定义的;
4)至少可以工作在110V和130V。
30瓦和310流明的阈值是由国会和EPCA一致定义为“一般服务灯”基准。最后,原规则涵盖了特种灯泡的外观和操作像传统的白炽灯泡,不限于以下,如振动服务灯,恶劣条件下使用灯具,电器灯具,以及抗破碎灯(包括破碎防护灯和破碎保护灯)
什么产品不用做FTC认证?
规则最终排除了不能提供大量信息给消费者的标识。这些最终被豁免的产品包括:中级螺口灯,植物生长灯,黑光灯,驱虫灯,色彩灯,红外灯,左旋螺纹灯,船用灯具,船用信号服务灯,矿山服务灯,标志服务灯,银碗灯,橱窗灯,交通肇事信号灯,直径为5英寸或以上的G型灯,和C7,M-14,P,RP,S和T形灯。这些灯泡对于目前标签涵盖的一般服务灯没有显著贡献。
考虑目前规则要求的双面包装对于一些只有简单纸片包装的特殊灯是不适用的,FTC允许制造商使用更小,简单标签以满足特殊灯泡包装要求。小标签只披露流明,能耗和寿命信息,无需标识瓦数和颜色外观。但小标签不能用于某些专业的大灯泡,所以,他们的标签要求参考原来一般服务灯泡。
针对小型特种灯泡,规则还包括正面不能显示标签的小泡罩,因为其尺寸不能清晰显示标签,可以备注“参考背面LightingFacts”并在包装的背面显示全部LightingFacts标签信息。
新规则增加了对一些灯泡的标签要求,如一般服务灯的流明和汞标识。对于B,BA,F和G-型的装饰灯,新规则允许无需在灯泡上标注流明信息,但必须保留汞标识,以确保消费者通过这些信息合适清理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