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RCM检测认证办理须注意什么?环测威小编来告诉你。CM是一种表明供方声明产品符合适用的法规要求的图解符号。这些法规包括各州《电力法》有关电气安全、电磁兼容(EMC)的规定,以及澳大利亚《无线电通信法》和新西兰《无线电通信法》的有关无线电通信要求。总的来说就是我国的无线电子产品要出口澳洲则必须要办理RCM测试报告。需要做RCM测试报告欢迎来电4008-707-283联系我们进行办理。
1. Safety(产品安全认证):
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1)管制类电气产品根据AS/NZS4417.2划分,包含电热设备、制冷设备、电动工具、零部件等。
2)非管制类电器可无须认证直接售卖,但制造商须保证产品的电器安全符合澳洲标准AS/NZS3820:1998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
2、EMC(电磁兼容性)
澳洲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无线电通讯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 所制订,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电灯及类似设备、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信息科技产品、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将产品划分为三类,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C-Tick标记。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均必须符合相关的EMC标准。
一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只有轻微影响的产品,如手动开关、简单的继电器、无刷鼠笼型感应电动机、交流电源/电源变压器、电阻等。这类产品在生产销售时可自愿申请使用C-Tick标志。
二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如微处理器或连时钟的数码装置、整流器或滑环式电动机、弧焊设备、交换式电源供应器、光度调节器和电动机速度控制器、信息科技(CISPR 22)类别的电讯终端机设备(自2003年11月7日起从第三类改为第二类)。
三类产品: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装置有严重影响的产品,如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第2组(CISPR11)。
RCM认证办理流程
1.第三方的实验室评估产品,确定执行的测试标准;
2.测试如出现不符合项,实验室会对产品进行整改以符合并达到澳洲标准要求;
3.测试通过,出具测试报告;
4.提交测试报告至澳洲发证机构进行文件审核;
5.澳洲审核通过,核发RCM证书;
6.客户可自行或者交由实验室完成澳洲网站注册工作。
1.产品上到时候需要统一添加RCM logo,注意此要求是2013年4月19号澳洲公告的;
2.直插式适配器做RCM安规认证时,要做插头的随机测试;
3.灯管类的产品:如T8 LED灯管,荧光灯管由于用户能直接替换,安全风险较大,需要寄样品到澳洲评估;
4.不同的发证机构时间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