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电子产品在欧洲都需要CE认证,且需提供欧盟授权代表,也叫欧洲代表。
CE属于欧盟的强制性认证,就像国外的产品到中国来需要做3C认证,它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的护照。CE标志表明制造商或进口商声称符合适用于产品的相关欧盟指令或条例,可在欧洲自由流通。CE标志必须标识在产品装置上,或是在包装上显示。然而此CE标识并不能免除国家执法单位对于未符合标识的产品所采取的行动。
除了CE外,电子商品应提供适用指令的EC符合性声明,声明中应包含适用的指令有:
a、适用的电磁兼容性 (EMC) 指令 2014/30/EU
b、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2011/65/EU
c、低电压指令 (LVD) (2014/35/EU) - 适用于在一定电压范围内使用的电气设备
d、无线电设备指令 2014/53/EU (RED) - 适用于无线设备
e、其他指令(具体取决于产品特性)
另外需要提供产品本身或其包装图片,确保包含如下内容:
1.CE标志
2.制造商、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或注册商标
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
RoHS指令旨在减少电子电气设备中的有害物质对环境和健康构成的风险。例如智能手表和可穿戴设备、LED灯、太阳能充电器、电池等都需要满足RoHS指令。
RoHS新指令是2011/65/EU,为欧洲CE下属部份,对所有销售欧洲产品强制执行使用CE标志。
REACH是欧盟法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2008年10月28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了第一批高度关注物质清单(SVHC),现截止EACH共发布了二十四批SVHC清单,211项高度关注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