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ERP能效认证测试项目及要求有哪些?为提升耗能产品的环境绩效,控制生态环境污染。欧盟于2009年10月31日正式发布了与能源相关的产品的生态要求指令2009/125/EC,即ERP(Energy-related Products)指令《为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建立框架的指令》,它是EuPhoria(Energy-using Products)指令(2005/32/EC)的改写指令,并进一步扩充其范围,ERP 指令 2009/125/EC 取代原 EuP 指令(2005/32/EC,2008/28/EC)。
ERP 指令与 EuP 指令相比,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将原 EuP 指令中的耗能产品(Energy-using Products)扩展为能源相关产品(Energy-related Products),扩大了 EuP 指令的范 围。能源相关产品是指当其投放欧盟市场和/或投入使用时,会影响到能源消耗的产品; 或其环境性能可独立地予以评定的拟装配到本指令所涵盖的产品上的零件。除原 EuP 指令涵盖的耗能产品外,还包括其它保存能量的产品,如窗户、绝缘物料或用水产品(如淋浴头、水龙头等)。与 EuP 相同,ERP 指令不适用于人及货物的运输工具。
ERP 指令并不是针对产品要求的指令,而只是一个框架指令。欧盟按照这一指令中的相 关规定,进一步制定有关某类耗能产品需符合的生态设计要求的指令,称作“实施细则(Implementing Measures)”,简称 IM。
ERP认证涉及到的测试项目?
1、6000小时残损率大于或等于0.9,(因为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
2、6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大于或等于0.8(因为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14年3月1日实施);
3、失效前开关次数大于或等于15000次(额定寿命30000小时)或大于等于额定寿命以小时计算的二分之一;
4、启动时间小于0.5秒;
5、至95%光通量所需时间小于2秒;
6、早期失效率小于或等于5.0%(正常点亮1000小时);
7、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80%,用于室外或工业用途的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65%;
8、色容差于小或等于6db;
9、功率因素的要求:功率小于或等于2W,无功率因素要求;2W至5W,PF值要求大于0.4;5W至25W,PF值大于0.5;功率大于25W,PF值大0.9。
欧洲的能效要求主要是以欧盟的ErP的要求为代表。ErP指令和LVD指令、EMC指令一样,也被纳入欧盟的CE体系里。因此相关涉及产品都要符合ErP要求后才能在产品铭牌上标注CE标志并有指定机构负责市场监督,是欧盟的强制执行的要求。在照明产品方面,自2009年欧盟推出了针对非定向光源(主要是卤素灯,荧光节能灯)的EC244/2009和针对荧光灯管、镇流器以及据此组成的灯具的EC245/2009后,在2012年12月又推出了针对所有LED灯泡和定向光源的EU1194/2012。接下来,实施此要求的第二阶段时间是2014年9月1号,第三阶段是2016年9月1号。在能效标签方面,原有的框架指令是92/75/EEC比较旧,原有针对光源的能效标签IM指令为98/11/EC,对于照明界来说是个比较熟悉的指令,但在2012年9月26日,(EU)874/2012发布,取代了98/11/EC,该指令是框架指令2010/30/EU的一个补充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