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压力设备指令(97/23 / EC)
(PED)欧洲压力设备指令(欧盟委员会指令no.97 / 23 / EC)类似于ASME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因为它提供了对某些压力设备的要求,但是,ASME规则和PED之间存在一个主要区别;作为指令或欧洲法律,欧盟CE认证PED合规在欧盟(EU)和发送给欧盟的组件中是强制性的,用于该法律规定的压力保持设备的工作。
一、压力设备指令(97/23 / EC)于1997年5月由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通过,它初于1999年11月29日生效,从那天起到2002年5月29日,制造商可以选择应用压力设备指令或继续适用现行国家立法。
从2002年5月30日起,压力设备指令在整个欧盟范围内都是强制性的。
1、该指令提供了与简单压力容器(2009/105 / EC),可移动压力设备(99/36 / EC)和气溶胶分配器(75/324 / EEC)相关的指令,以便在欧洲层面建立适当的立法框架对于有压力危险的设备。
2、该指令源于欧洲共同体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的计划,并根据“技术协调和标准的新方法”制定。其目的是协调成员国关于压力设备和压力设备组件的设计,制造,测试和合格评定的国家法律。因此,它旨在确保在欧盟和欧洲经济区内自由投放市场并投入使用该设备。
根据新方法制定的指令提供了灵活的监管环境,不会强加任何详细的技术解决方案。这种方法允许欧洲工业开发新技术,从而提高国际竞争力。
3、该指令涉及诸如容器,加压存储容器,热交换器,蒸汽发生器,锅炉,工业管道,安全装置和压力附件等物品。这种压力设备广泛应用于加工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化工,制药,塑料和橡胶以及食品和饮料行业),高温加工工业(玻璃,纸张和纸板),能源生产和公用事业供应,供暖,空调和燃气储存和运输。
二、根据指令的共同体制度,压力设备和组件超过规定的压力和/或体积阈值必须:
(1)注意安全;
(2)满足设计,制造和测试的基本安全要求;
(3)满足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
(4)携带CE标志和其他信息。
1、低于规定压力/体积阈值的压力设备和组件必须:
(1)注意安全;
(2)根据成员国的良好工程实践设计和制造;
(3)承担指定的标记(但不是CE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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