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号提案列出了大约800种已被加州当局确定为致癌性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清单。该类化学物质清单包括大量自然产生的和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包括用于杀虫剂﹑普通家用产品﹑食品﹑药物﹑染料或溶剂的添加剂或配料。它们可用于制造业和建造业,也可以是化学过程的副产品,如机动车尾气。
所列化学物质包括烟草烟雾﹑金属(例如:铅﹑镉和镍)和有机化学物质(例如邻苯二甲酸盐:BBP﹑DBP﹑DEHP﹑DIDP﹑DnHP等,及多环芳香烃:苯并芘等)。一旦某一种化学物质归入了第65号提案清单之列,制造商和经销商将须在一年内完成警告的执行,在20个月内终止化学物质排放至饮用水源头。此日期过后,政府或个人执法者,包括代表公众利益的个人或组织,可对未达标者采取法律行为。
在所列约800个的化学物质清单里,含铅的消费品在过去的几年里一直颇受关注。铅在1987年被列为可导致生殖毒性物质,在1992年又被列为致癌物质。它可影响人体生物系统几乎所有器官,包括中枢神经系统(可导致痴呆),其它症状包括贫血﹑食欲丧失﹑腹痛﹑便秘﹑失眠﹑易怒﹑头痛以及疲劳。对儿童而言,铅还可影响体格生长及智能发育。
保护加州公民以及保护加州饮用水资源免受以知的具有致癌、致生出缺陷或其它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的污染;告知加州公民有关暴露在他们所购买的物品、家里或工作场所中的化学物
质或释放进入环境的化学物质的危害。
该提案要求政府至少每年一次公布加州已知的可导致致癌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已经有超过800种的化学物质被公布。
该提案涉及到的产品:
珠宝、玩具、电气装置、玻璃陶瓷材料、服装、饰物、药、农药、染料、化妆品、礼品、制造或施工用品、化学过程的副产品如汽车尾气、烟雾、天然气燃烧等,几乎覆盖了所有的产
品,并对危险品的暴露场景进行列明。
第65号提案的核心要求:
1) 不容许将提案列明的危险物质排放到引用水里。
2) 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对列明的物质,必须警告,除非暴露含量特低,不会造成风险)。
警告标签可以贴在产品上,放在工作场所、零售商店,或者分发通知,在报刊刊印,一般建议贴在产品上。标签主要内容是描述该产品含铅。
1、加州65法规对玩具产品的要求:
2008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针对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对使用或操作玩具或其它儿童产品的使用者的暴露达成协议裁决。裁决规定,制造商在加州销售的特定产品不得含有铅和邻苯二
甲酸盐。
不含邻苯二甲酸盐是指,特定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B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和DnHP(
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每种的含量不超过0.1%(1,000ppm)。
不含铅是指,特定产品中:
(i) PVC部件的铅含量小于0.02%(200ppm);并且
(ii) 可接触到的非PVC部件铅含量小于0.06%(600ppm)。
特定产品包括:
(i) 为6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被6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以及
(ii) 为3岁以下儿童设计,或在合理情况下用于促进3岁以下儿童睡眠、放松、修饰、卫生、喂食或辅助3岁以下儿童吮吸或磨牙的儿童护理品。
《加州65提案》应用于以下范畴,以管制那些有害的化学物质:
1、饮用水排放
2、暴露于环境之下
3、暴露于工作环境之中
4、消费品
相关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