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决议(EU) 2018/594,正式将苯-1,2,4-三羧酸-1,2-酐(偏苯三酸酐)(TMA)确定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s)。因此,SVHC候选清单物质将从181增加到182种。
新增物质:
此前TMA曾在第16批咨询清单中被提议加入SVHC候选清单,但在终公布的第16批候选清单中因未达成一致意见而未被列入。
REACH法规规定,欧盟市场的“物品”类产品中任意一种SVHC含量超过0.1%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告知或通报等义务。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企业需在45天之内将产品中SVHC含有信息提供给消费者。